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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肇事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0:00 温州都市报

  9月21日下午,永嘉县某乡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朱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经检察院批准被永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法执行逮捕,与朱某一同被执行逮捕的还有一驾驶员岳某。此前,朱某的父亲和哥哥也因涉嫌包庇罪先后被永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至此,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父子三人“瞒天过海”找人替罪的“6.27”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真相大白。

  案发经过

  6月27日晚9点30分,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道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撞倒路边的行人周某,导致该周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肇事小客车当场逃离事故现场。同时,在该事故现场不远的王家圩路上,有一辆小客车撞到道路中间的“安全岛”上,驾驶员去向不明。经过民警的现场勘查,该牌号为浙CW2011的小型客车,与现场目击证人反映肇事逃逸车辆相吻合,民警现场对比确定该浙CW2011小客车就是逃逸车辆。之后,永嘉警方迅速开展排查,随后,瓯北某超市老板朱某的父亲向瓯北交巡警中队反映,称该车是他超市的司机岳某开去的,事故发生后岳某不知去向。

  第二天,驾驶员岳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案情经过:6月27日晚,他吃完饭后,驾驶浙CW2011小客车沿阳光大道行驶,途中,将一路边的行人撞倒,并导致该行人死亡,当时他心里十分害怕,不敢下车察看周某的伤势,擅自驾车逃离了现场,但由于心里慌张,没逃多远,车子便撞到一道路中间的“安全岛”上,然后他就弃车而逃。

  不论是该事故的案发经过,还是岳某的自述,每一样证据都能相互印证,这应该是一起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于是,永嘉县公安局对岳某进行刑事拘留,然后经检察院批准将岳某逮捕。但就在案子进行到起诉阶段时,竟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该县看守所,再次依法审查“6.27”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时,该案件的“主角”———犯罪嫌疑人岳某突然向检察官大喊“冤枉”。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惊人内幕

  岳某“认罪”后,由于该案情的事实比较清楚,岳某“投案自首”的当日就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刑事拘留。7月6日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1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多月以来,岳某一直都承认自己是肇事者,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直到9月7日,岳某发现自己身体欠佳,感觉到自己的胸膜炎病情越来越重,担心自己的身体熬不过刑期,心里非常害怕,认为自己为了做别人的“替罪羊”,搞不好就会把命都“赔”进去,那太不合算了。因此,岳某在情急之下,交代了他替他老板的弟弟朱某背“黑锅”的经过。

  经进一步审讯,岳某交代了“6.27”重大交通事故肇事的真实内幕。据岳某介绍,“6.27”这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的真正肇事者叫朱某,在永嘉一乡政府上班,是永嘉县人大代表、知名

  企业主朱父的小儿子,而他是在上海开超市的老板朱某哥哥的司机,他自己做朱某的“替罪羊”是朱某哥哥及朱父一手安排的,目的是保证朱某能平安无事,事后会得到诸多好处。岳某称,这样做一方面是朱某哥哥对他很好,一直把他当朋友看待;另一方面还可得到一笔钱财。岳某继续说,其实当时他心里也非常矛盾,如果做朱某的“替罪羊”,那肯定是要坐牢,如果不去,这笔“横财”就会从他眼前“逃走”,太可惜了,最后他经过反复考虑,决定做朱某的“替罪羊”,把“6.27”重大交通事故肇事罪认了下来。

  获得这一新情况后,永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迅速组织办案人员,兵分三路,到上海、永嘉瓯北、渠口等地同时开展对朱某父子三人的抓捕行动。9月9日,朱某父子三人被永嘉县警方成功抓捕归案。当日,朱某两兄弟被永嘉县公安机关依法刑拘。后经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审核,对朱某哥哥改变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9月10日,经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对朱父(因身体健康原因)取保候审。随后,朱某父子交代了怎样“导演”“6.27”重大交通事故案找人“冒名顶替”想“瞒天过海”的真正事实。

  真相大白

  父子三人被抓捕归案后,永嘉县警方立即对其进行审讯,据犯罪嫌疑人朱父交代,6月27日21点多,他接到朱某打来的电话,称自己驾车在瓯北王家圩路发生了交通事故,于是他就向瓯北交巡警中队报案,同时他也赶到事故现场查看情况,然后准备将车拖走,可是现场民警称,在阳光大道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可能与该起交通事故有牵连,现场不能把车拖走,当时,他就明白这起事故肯定与他儿子朱某有关,这个死者可能就是被他儿子撞死的,于是他匆忙回到家里,当时朱某也在家,但是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连说话都说不清楚了,问朱某阳光大道上的交通事故是否跟他有关,神志不清的朱某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据犯罪嫌疑人朱某交代,6月27日晚,温州农校的几位老师来永嘉,因为他是毕业于农校,因此便约好了胡某、叶某、徐某等几位同学共10余人到位于瓯北阳光大道王府大酒店的大排档会餐。由于朱某还要开车,其间朱某只喝了一大瓶百威啤酒。21点30分会餐结束后,其它的人自行离去,胡某、徐某则搭坐朱某开的车回家,当车开到瓯北江北街口附近时,朱某发现前面10米远的地方有几个人逆向行走,见状后马上踩刹车,由于比较慌张且人又疲劳,朱某不小心撞上行人,但他仍驾车往前开,一直开到王家圩路向右转弯时,不料,车撞到路中间的“安全岛”上,这才迫使车停住,于是朱某等几人便弃车离去。

  朱父说当时他知道儿子朱某酒后驾车将人撞死后逃逸,身为人大代表的他,知道儿子一旦被查出肯定要坐牢,他心里忐忑不安,第一个念头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儿子去坐牢,因为他儿子在永嘉一乡政府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前程似锦,假如被警方查到他儿子是该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儿子不但工作和职务都不保,而且还要去坐牢。朱父越想心越怕,于是他立即拿起电话,打给在上海开超市的大儿子商量此事,朱某哥哥也知道此事事关重大,怎么办呢?他突然横生一计,何不让自己超市的小货车驾驶员岳某去顶替弟弟自首坐牢呢?朱父也觉得此计可行,因此,两父子就立即决定:让岳某去“冒名顶替”。旋即,朱某哥哥找到岳某商量此事,提出假如岳某替其弟弟朱某去向警方“投案自首”,他则许诺岳某在刑事处罚期间工资照发,再在其老家建一座房子给岳某。这对于一个来自安徽的贫困青年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于是他便答应了朱某哥哥的要求。当晚,岳某在朱某哥哥的陪同下连夜从上海赶往永嘉,为了让岳某在接受交巡警部门谈话时不露出“蛛丝马迹”,朱父根据朱某的描述将当晚的交通事故事发经过跟岳某详细地讲了一遍,并带他到现场察看,随后岳某向永嘉县警方“投案自首”,承担了所有的罪行。然而,正当朱父父子以为该交通事故逃逸案将“圆满”结束,正为能保住朱某的工作而感到万幸时,岳某在牢中的一场大病将朱某父子精心“导演”的找人冒名顶替的“计谋”化为乌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最后,当问及找人冒名顶替承担责任有什么后果时,朱父说当时有人代替万事大吉,根本没有考虑后果,我们也知道这样做后果比较严重,如果让人知道事实的情况,将面临法律的制裁,但现在这一切都已太迟了。胡立新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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