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万农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0:07 半岛晨报 |
晨报讯(记者张星) 大连各级政府在去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下,积极落实农民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农村承包纠纷。 大连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全市共有农户86.7万户,除近郊人均耕地不足5分地无法实行家庭承包和土地实行统一经营的乡村外,全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有7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5.4%。其中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有60.1万户,占 实行家庭承包74万户的81.2%。在广泛宣传普及、组织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础上,大连市各级政府积极完善承包合同,向农民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大连市从1998年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之前,该市大多数乡村已完成了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今年4月份起,全市普遍开展了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 大连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市农发局和市林业局负总责,具体组织指导实施。市县两级都专门下发了文件,对发证工作做了精心安排,并明确规定,以区市县为单位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仅此一项,就为农民减轻负担100多万元。经核实,全市发包方同农户已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发证资格的农户60.1万户,已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达33万户,占54.9%。除个别县区外,10月末,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证工作可以基本完成。目前,全市林权证已发放1.2万份,面积458.6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72%。 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上,大连市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46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15%。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政府还专门下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基础、原则、条件、形式、程序、价格和管理等诸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