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大龄下岗人员社区再就业有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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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2:21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为促进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进社区就业,近日,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区建设办公室联合出台有关规定,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据了解,具有本地城镇户口,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经选拔可以到 社区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符合社区就业的人员,在社区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及失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