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费按时清退遇难题,郑州市教育局承诺——无论何原因 超出费用一定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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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3:2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由于在义务教育“一费制”标准出台之前,郑州市各中小学已订购了课本,且课本费用超出了规定的45元标准,在9月25日前,超额部分估计无法退还给家长。 据介绍,义务教育“一费制”标准出台前,郑州市区各小学都已订购了所需教材,各区各年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课本费超支现象,如金水区小学四年级,订购教材已超出了标准 36.69元。据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由于目前郑州市区都是课改实验区,尤其是金水区属于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课改实验区,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课改区的学生必须学习国家级课程、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根据三级课程管理要求,各学校订购的教科书并没有违规。二是各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定价不同,在选择教科书上,学校有自主权。有些学校订购的教材是彩色版本,价格较高,而“一费制”核定的书费是严格按标准确定的,如今超出的书费,多数是由于学校订购了“豪华版”教材造成的。 另外,由于课本在标准出台前已经发到学生手中,如果清退费用,学校要将书本收回。这些使用过的书如何退,书退还后,要减少哪类课程都是一个难题。 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教材费清退工作是今年执行“一费制”清退的最大难题。市教育局已向省教育厅请示,待批下来后,才能确定如何清退这部分超支费用,因此估计无法按时退还。但不论哪种原因,超出的费用一定要退还。从9月25日起,郑州市教育局将对郑州市各中小学“一费制”的清查情况进行监督。 (记者 张可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