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蹄花不开发票 “老妈”挨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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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6: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消费者多次举报,成都市地税局执法人员两次突击检查获取证据,可位于东城根南街13号的“老妈蹄花”饭店仍矢口否认自己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事实。记者昨从市地税局获悉,经过10多天的调查问询,该“老妈蹄花”店违法事实成立,成都市地税局已向这家饭店的负责人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限期整改,罚款1.2万元。(张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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