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特大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7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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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7: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通讯员丁其刚彭闯黄进明董兵)昨日,东西湖区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判决肇事方赔偿74万元,驾驶员张平治获刑3年。 4月30日凌晨4时35分,现年35岁的河南省洛阳市司机张平治,驾驶豫L-05538号大货车沿107国道由孝感驶往武汉,行至107国道东西湖区打靶堤路段,冲入右侧路肩,当场撞死在路边候车的6名乘客,还撞损一辆出租车。法院审理查明,张平治长途疲劳驾驶,且所驾驶 的货车超载、制动性能不合格。据悉,这是近年来武汉市一次性死亡人数最多的恶性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