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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犯罪分子“罪有应得”“公诉引导侦查”成利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7:3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通讯员勇胜晓亮实习生冯莉)江岸区检察院、公安分局通过近3年的“公诉引导侦查”试点证明:这一措施已成为让犯罪分子“罪有应得”的利器。

  如果取证不到位或公诉不力,很可能会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为此,江岸区检察院与江岸区公安分局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公诉引导侦查”试点。昨日,武汉市检察院批露了一起 试点的典型案例:1999年以来,周风林涉黑团伙一度横行武汉,猖狂进行敲诈勒索。在提请逮捕时,公安机关只认定该团伙涉嫌三个罪名。公诉人认为,该团伙所涉罪名中有遗漏罪名,遂及时同公安侦查人员一起深挖余罪,提起公诉时又增加了两个涉黑罪名。法院审理时,判决所增的两个罪名成立,让周风林团伙受到了更严厉的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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