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伤民警歹徒被判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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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8:58 北京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陈锦新常亮)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对事主以暴力相威胁,后又使用暴力,将民警扎成轻伤。日前,东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家森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3年9月15日,陈家森在西城区地安门外大街某礼品店内,偷了600余元钱。被发现后,他想逃跑,被店主阻拦。陈家森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刀相威胁,而后逃跑。在逃跑途中, 陈家森撞上了东城分局交道口派出所民警李险峰。当李险峰对其进行盘查和抓捕时,陈用折刀将李险峰扎伤。2003年12月31日,陈家森被公安机关抓获。陈家森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另一起案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东城法院认为,鉴于陈家森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