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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何种情况下才能放弃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09:1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朱晓露)本报昨天刊登的一文,引起众多读者兴趣。不少人给本报4499000热线打来电话追问: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放弃对病人的治疗?

  今年7月22日上午,41岁的刘勇因中暑被送到六合一家医院抢救。但直到24日晚上还没有醒来。医生告诉其弟刘成,刘勇估计是活不成了。只要管子一拔掉人就没用了。刘成认为哥哥回生无望,放弃了对哥哥的治疗,并将其送入太平间。可26日傍晚,刘勇却“复活”了

  事后,刘成告诉记者,他是很相信医生的,他是受到医生的暗示,才决定放弃治疗的。

  那么,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对病人的治疗呢?昨天,南京铁路中心医院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马永杰告诉记者,从人道主义和职业操守上讲,医院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医院一般不会主动劝说病人家属放弃治疗。

  通常,当病人情况很不乐观时,医院会告知病人家属病人的“转归”,也就是继续治疗可能出现的情况。医院有义务反复告诉家属病人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也要告知病人可能恢复的最好程度,让家属根据实际作出选择。规范的医院会将病人的“转归”写进病程记录。如果病人的直系家属,听了医院的分析后,表示愿意放弃治疗,医院就会终止治疗。而对于急症病人,医院一般不会终止治疗。

  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金宝认为,在病人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医院终止治疗并没有错。但医院在反复告知病人“转归”的时候,有一个前提,即医院的分析必须是正确的。因为病人家属是根据医院的分析,而对是否放弃治疗作出判断的。为刘勇治疗的六合某医院多次告知他的家属,刘勇可能无药可救,其弟刘成就此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和医院的告知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医院的诊断是错误的。从诊疗常规上看,医院的诊断明显失误,应承担过错责任。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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