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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无照摩托撞伤行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09 生活报

  本报讯 哈市道里区的苏某无证驾驶无照摩托车,将人撞成重伤。9月7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苏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今年4月27日,没有驾驶证的苏某驾驶着自己的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在哈市道里区机场路上行驶。当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20余公里后,苏某的摩托车和从对面过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将该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和坐在车上的陈某某撞伤。经法医鉴定,陈某脑挫裂伤,蛛网膜下 腔出血,为重伤,陈某某轻伤。5月20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拘留。

  9月7日,道里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苏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致人重伤,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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