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小费制”哈市实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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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0:35 新晚报 |
本报讯(记者张蕊)欧洲或是东南亚旅游要给导游小费,是很多游客熟知的事情。可如果在国内旅游也要付导游小费,市民愿不愿意掏这个钱?日前,广东中旅首次将“小费制”引入国内游,引起了不少争议。近日,记者采访哈市部分旅行社时了解到,虽然大部分旅行社认可此事,但暂无跟进的打算。 据了解,广东中旅引入“小费制”的是其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 标准是每天20元。奖励小费实行“完全自愿”原则,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予支付。随后,广东各大旅行社纷纷在旅游产品中跟进。对此,哈市多家旅行社都认为,小费制公开化是非常合理的,虽然哈市目前还没有,但从整个业界来讲,应该是发展趋势,不过,多家旅行社同时均表示暂时不会跟进“小费制”。广东引进小费制度是因为他们那里旅游消费观念已接近港澳等地,而哈市的游客往往认为自己交付了费用,就应该享受服务,且导游已领取工资,没有必要给小费,所以暂时不会在哈市推进“小费制”。在采访中,多数市民对“小费制”持反对意见。市民李先生说,给不给导游小费应该是游客自愿的事情,不应该将其制度化,变成一种强制的行为。不少市民担心一旦给小费成了制度,不给小费就会导致服务打折。但也有市民表示赞同,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小费有助于刺激导游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没有小费,导游就会想方设法带你购物,去额外景点以收取回扣。 “给不给小费应该由游客说了算,如果游客愿意支付,导游可以收钱,但绝对不允许主动提出、索要小费。”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费制”对导游提高服务质量有促进,可是如果将“小费制”形成制度,公开化,增加透明度,可不可行,最终还需经过市场考验。哈市旅游目前的成熟度还不该引进小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