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过激被人告到法院,一网民网上发牢骚惹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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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12:10 南京报业网 |
【江苏商报报道】 一网民在网上出帖发牢骚,没想到因为言论过激被人告到了法院。近日,建邺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今年6月22日市民小周通过中介从别人手上买了位于兴达新寓的一套二手房。因为该房是公房,小周就与原房主来到建兴达房产公司办理过户。房产公司在办理过程中一拖再拖,在过户的费用上双方也发生了争执,办理完过户后小周要求买断产权的要求也被拒绝了。气 愤的小周认为肯定是负责此事的经理徐某在里面搞鬼,想乘机敲诈他一笔。小周是一个忠实的网民,他想到运用网络的优势,于是他在房产专业网站“华侨路茶坊”上发了一个帖子,详细描述了他办理过户的经过,并把经理徐某定性为贪官污吏,扬言“就是倾家荡产,也誓将徐某斩下马!”这篇帖子在网站掀起点击狂潮,数百名网友跟帖发表看法支持小周,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看到这个帖子后,建兴达房产公司和经理徐某认为小周无中生有的言论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一纸诉状将小周告到了建邺区法院,要求小周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房产公司和经理徐某精神损失费各一万元。 法院立案之后,小周因为拿不出经理徐某贪污受贿的证据,承认自己的语言过激,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了调解方案:小周当庭向建兴达房产公司和经理徐某赔礼道歉,分别赔偿房产公司和经理500元和3000元。 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周,小周说,这次就当花钱买了教训,以后在维权的时候要注意方式,避免惹上官司。 法官建议,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方式,特别是向公众宣扬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 实习记者 陈 晓商报记者吴剑秋通讯员金立安 (4版《都市热线》)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