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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歹徒夜间抢劫并对多名妇女实施轮奸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3:3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黄珊 通讯员 陶维强) 潮州两大抢劫团伙,专趁夜间挑无人的田间地头对路人行抢,抢罢还对多名妇女实施轮奸。昨天上午,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两团伙进行终审宣判。其中,王瑞堂、姚茂海、刘永洪、彭辉4名被告人被判死。王瑞堂等4名死刑犯经核准,宣判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王瑞堂、姚茂海、刘永洪等10人均是来自贵州、四川的农民。法院审理查明, 2002年7月至9月间,王瑞堂、姚茂海、刘永洪等人有分有合,在潮州市枫溪区、潮安县浮洋镇、古巷镇、凤塘镇等地,趁夜骑自行车,携带菜刀、西瓜刀、胶带纸等作案工具外出,采用暴力殴打、捆绑、胁迫等手段,抢劫过往路人的财物,并致多人轻伤或轻微伤。

  该团伙抢劫作案甚为频繁,光是2002年7月28日晚就在同一地点先后抢劫3次;8月22日晚,团伙成员又在不同地点作案4次。更罪不可赦的是,该团伙在行抢过程中多次轮奸妇女多名。其中,王瑞堂参与抢劫21宗,抢劫财物共值人民币22105元,参与强奸5宗;姚茂海参与抢劫21宗,抢劫财物共值人民币22818元,参与强奸5宗;刘永洪参与抢劫22宗,抢劫财物共值人民币20791元,参与强奸3宗。

  罪犯彭辉(男,土家族,湖南省桑植县人)则是另一抢劫团伙成员。经查明,2002年2月至5月间,彭辉与多名团伙成员分分合合,携菜刀、木棒等工具,在潮安县彩塘镇田间小路、潮汕公路等地,合伙抢劫作案9宗,共同致4人轻伤、4人轻微伤,抢劫的财物共值人民币2万多元,在抢劫过程中轮奸妇女2人。法院认为,4人均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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