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某街道被判行政赔偿1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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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0:3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抚顺市某街道聘用的临时市场收费人员在收取卫生费和占道费时,将一个体业户尹某打成二级伤残。日前,望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行政赔偿案,判处某街道办事处赔偿尹某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10.9万元。 据了解,2000年5月29日,尹某和妻子王某在一市场上卖糕点,该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所聘用的临时工李某向尹某收取1元占道费和卫生费时,因尹某不交费,双方发生争执,李 某随即带来2人将尹某叫到市场北侧10余米处,对尹某进行了殴打。后尹某到附近一诊所接受治疗,缝合3针,支出医疗费105.9元。尹某第二天到派出所报案,晚10时入住市中心医院治疗。据该医院的一位负责医生介绍,患者头部有一包块,头顶5厘米长创口已缝合,前额及下额皮肤擦伤,左腰部肿胀,左肾区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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