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进大牢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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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1:54 沈阳晚报 |
“不拿40万元,我们就把你组织妇女卖淫的事抖搂出去,有你好瞧的!”为了让手头宽裕点儿,竟打起敲诈勒索的主意。结果,敲诈不成,反倒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是记者9月24日在和平区法院获得的消息。 今年3月20日9时许,一中年男子来到和平区公安分局三好派出所报案。该男子姓王。王某称其在一星期前被两名陌生男子跟踪,随后,其收到一封匿名信。内装一张卖淫女卖淫 片断的光碟,信中写道“我们盯你很长时间了,你在美容院组织妓女接客卖淫,我们都给拍下来了,不拿40万元,有你好瞧的!”信内还写明一张银行卡的卡号,让王某速将40万元“封口费”汇到卡内。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民警经过一个月左右的缜密排查,终于将目标锁定在由吉林省珲春市来沈的张涛身上。办案民警让王某打电话给张涛,假称要给其10万元。张涛嫌“口”太小,二人随即在电话中讨价还价起来。一番周旋,张涛的狐狸尾巴终于露了出来。5月16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涛被警方抓获。经查,32岁的张涛初中文化,无职业。张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9月1日,和平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涛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和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应依法减轻处罚;其系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9月14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注:被告人为化名)本报记者王野蛟通讯员李冬斌记者电话:88811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