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处长受贿武汉市经委两贪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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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2:06 汉网 |
市经济委员会科技处原处长杨大进、原副处长胡红频伸贪手,共计受贿78万余元,昨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现年46岁的杨大进2000年2月起担任市经委科技处处长;现年44岁的胡红2000年12月起担任该处副处长。经法院审理查明,两人利用具体负责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向原国家经贸委申报、推荐国家级技术创新基金等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有关单位 钱财。杨大进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12次,获赃款赃物共计35.425万元。胡红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12次,获赃款赃物共计43.21万元。2000年9月,胡红和杨大进自费在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每人学费和报名费为46150元。两人事先商定,找经常向市经委申报项目的单位报销学费。随后,他们先后向某大学科技处负责人和某公司董事长提出要求,两单位只好照办。 杨大进、胡红主动坦白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已退出全部赃款、赃物,市法院一审对其作出上述减轻处罚。 (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涂莉 邢怡)(来源: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