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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杀死“心爱”堂嫂声称愿偿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2:2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朱晓露)一农民与大自己6岁的堂嫂互生爱慕之情,携手来南京“过日子”。今年3月底,因与堂嫂言语不和,将堂嫂杀死。日前,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这个名叫张乃生的农民死刑。

  今年34岁的张乃生是泗洪县曹庙乡人。他的堂哥和妻子感情不太融洽。张乃生便经常找堂嫂曹某聊天。一来二去,曹某和小他6岁的小叔子好上了。不久,张乃生从家乡到江宁一 带打工,随后,曹某也借打工名义到了江宁。张乃生在一窑厂上班,曹某则给人家做保姆。今年3月30日,曹某来到张乃生在东山镇租的房子与张相聚。4月2日上午9时,曹某准备回雇主家时,张要求曹某呆两天再走。但曹某坚持要走,两人为此发生争执。暴躁的张乃生竟从碗橱内拿出一把菜刀,对着曹某的头部连砍三四刀,又拿起小板凳猛击曹某头部,接着,死死掐住曹的脖子直到她断气。杀人后,张乃生逃离现场。

  4月21日,饥饿难耐的张乃生潜入方山附近一民房偷东西吃时,被当地居民当小偷抓获。张乃生面对赶到的民警竟大叫:“我不是小偷,是杀人犯!”

  被捕后,张乃生表示,他杀了自己最喜欢的人,感到非常内疚,但求以死偿命。

  张乃生被提起公诉后,市中级法院指派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章龙、吴明德为他的辩护人。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乃生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死刑判决。

  死刑判决宣判后,张乃生表示服判,愿为心爱的女人偿命。但一审判决即将生效时,他却又提出上诉,要求保命。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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