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女“宰”客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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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20:16 法制晚报 |
本报讯今日凌晨4点,涉嫌“用色相吸引男士到酒吧消费”,然后进行敲诈、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王敏良等9人,分别被丰台公安分局做出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裁定。 今年6月,芳城派出所先后接到多起“110”报警,称在芳城园一区某酒吧,频频有客人与酒吧因结账问题发生争吵。 9月21日深夜,民警在酒吧附近发现了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经查,该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年轻女子。在女子的盛情邀请下,他来到了酒吧“消费”,结果被“宰”了两千多元。凌晨3时许,民警将吧女周艳新抓获。随后,酒吧老板王敏良、李英等9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被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 据老板王敏良交代,酒吧起初生意不好,后来他找来周艳新、李英等人,通过网上聊天,并以共度“一夜情”、“一夜妻”的名义吸引男网友来酒吧消费,采用暴力手段强迫男网友结账,结果短短一个月,王敏良就获纯利近10万元。但从民警调查的情况看,带着“想法”来酒吧“消费”后受到敲诈、抢劫的男士不在少数,而敢向警方报案的人却寥寥无几。 为此,芳城派出所公布了举报犯罪线索的电话:67624532。 作者:邵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