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中毒事件”酒楼老板来京诉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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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20:16 法制晚报 |
本报讯今年8月9日,京城两报刊分别于显著位置报道了北京游客在辽宁兴城再次因食用海鲜而发生腹泻的事件,文中提到用餐地点是当地的“海王府”酒楼。9月20日,“海王府”酒楼经营者状告媒体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东城法院立案,原告栗女士要求被告赔偿经营损失9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告在辽宁省兴城市经营着一家字号为“海王府大酒店”的酒楼 。今年8月9日,两被告分别用大半个版面报道了“北京52名游客在兴城海王府酒楼用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失实报道,使原告的经营遭受重大损失,原告的精神也因此而受到巨大损害,所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原告还向法院提供了两被告载有争议文章的两份报纸。 作者:曹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