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公司和被开除职工打起工资官司——职工索回加班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5:59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一名因“盗窃公司财物被开除”的职工和工厂打起了官司———职工要讨回自己的加班工资和离职补偿金,工厂则因职工系“内盗被开除”而拒绝支付。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公司应支付李某离职前的加班工资2309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李某于2003年9月1日受聘于一家五金制品公司,任职技术员。双 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每月工资为1850元。2004年3月1日下午7时,李某下班离开厂区,出厂时保安员发现李某手上提着一个大胶袋,经检查发现里面装有重约1.5公斤的废铜丝。由于李某没有放行条,废铜丝被保安员扣留。此后,公司遂对李某开出《解聘通知书》,以“私带废铜丝被当场查获,厂部要求其本人书面交待事情,其本人拒绝合作”为由将其开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私带废铜出厂违反了厂规,公司方面以此为由将李某开除,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及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但李某作为已付出劳动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故公司应支付李某离职前的加班工资2309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