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药品零售业 “模糊处方”扰乱“凭方售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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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0:02 齐鲁晚报 |
为避免滥用抗菌药物对人身造成的危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要求,于今年7月1日做出非处方抗菌药物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规定。但一些患者和药店“模糊”处方来源,以求蒙混过关。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民和副局长于凤云,分别带领有关人员到济南、青岛、潍坊、威海、烟台、临沂等地,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先后检查了济南的三九 、鲁抗,威海的中宝、仁济,烟台的烟台医药公司和临沂的同仁堂等20余家药店、医药公司。从检查的情况看,95%以上的药店能够执行国家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的规定。特别是已经通过GSP认证、管理正规、社会影响大的药品零售企业。这些药店还对员工进行了专门培训。但是,个别药店受利益驱动,仍然存在违规售药的现象。 有的药店把已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也摆在处方药货架上实行凭处方销售。有的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标示不醒目。个别药店营业期间还出现药师不在岗、营业员照样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另外药店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销售抗菌药物的违规现象也有发现。对于凭方售药的规定,一些需长期服药的中老年消费者还因购药不方便表现出抵触情绪。 检查中还发现,一些药店凭方售药中的处方不规范,使人真假难辨,使得处方的来源问题成为实施凭方售药办法的一大障碍。 对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现行的药品分类管理模式,是一种被国际普遍采用的药品监管模式,为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所推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5类抗菌药物做出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的要求,对于防止抗菌药物滥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检查中出现的这些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组织对零售药店的检查。对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顶风而上、屡禁不止的未按要求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也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明白滥用药物带来的不可逆转的危害,增强合理、安全用药意识,自觉凭处方购买抗菌药物。 (通讯员何蕴华记者乔显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