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监外执行期间骗手机 19岁少年入狱 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0:10 每日新报

  张北周莉颖刘虹张津隆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刘虹张津隆】一名年仅19岁的少年在监外执行刑罚期间以借用手机打电话为由先后骗取两部手机。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连同上次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昨天上午,被告人因不服该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现年仅 19岁的被告人岳某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他曾经分别于2002年和去年因诈骗罪等罪名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半和两年半,后因为患病而获准监外执行。今年 5月 6日和5月29日晚,被告人岳某先后在本市河西区某迪吧门前和某饭店内,以借用手机打电话为由分别将两名受害人的手机骗走,共计价值3200余元。后被告人岳某将这两部手机售卖,并将所获赃款共计1400元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在监外执行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