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新园设卡收千元过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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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0:19 沈阳今报 |
见习记者王鹏金飞今报讯李先生看看厂区门前南北走向的那条路,再看看身旁的那辆大货车。他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是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坐地收费 李先生的厂区位于于洪区黄海路和沈新路之间,在他的周围还分布着10多个大小不一的工厂。这些工厂来往运输物品只能经过连接黄海路和沈新路之间的那条唯一的“黄金之路”。路的北半部分柏油铺就,宽阔平坦,通往黄海路;南半部分则是附近居民踩出的一段凸 凹不平的土路,同沈新路相连。几天前,由于铁路部门在黄海路段修桥,将那条“黄金之路”的北端几乎全部封闭,所留的空隙无法进出大型运货车辆。一时间,通往沈新路的出口立刻多了大量过往货车。9月15日,这个重要的出口处多了几个保安禁止货车通过,他们是由附近的沈新园小区的鑫林物业公司派出的。次日,10多家企业接到了鑫林物业的通知,要求他们进出的货车每月必须交纳1000元费用。收费明细 为何向企业收取这些费用,物业公司的姚亚男总经理说出了其中缘由。 原来,车辆在经过那段土路进入沈新路之前,还要经过沈新园小区外一段由方砖铺成的地面,这个地方不算路,算沈新园的建筑面积。这些突然增多的车辆把方砖轧坏了,他们得让他有偿通过。这1000元的费用,肯定是不够维修地面。如果路面破损严重,那他们还要要求企业进行修复,不是收完了1000元就算了。费用离谱 记者采访了涉及此事的几名企业主,他们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找到了于洪区城管、行政执法、工商、交通、信访等各个部门,可是每一个部门都说这事不归自己管。业主们表示,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他们可以认同,只是费用太高,过于离谱。在鑫林物业下发的协议书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字样: 根据厂方要求和共同协商,为了方便厂家要求和生产运输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沈新园小区业主的利益,同意有条件放行车辆:即通行车辆必须交纳每月每辆人民币1000元(注:此费用,用于修缮破损路面及用于商业网点业主经营损失。);如路面破损严重,由所通过的车辆台数共同承担恢复费用。 至记者昨天发稿时,问题仍未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