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至次年2月 湖北省可猎捕野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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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1:19 汉网 |
省林业局22日透露,今年起,我省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定为野猪狩猎期,有计划地猎捕部分野猪,以减轻其危害。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野猪侵害家禽家畜甚至攻击村民的事件时有发生。但由于野猪属国家保护动物,未经批准不能对其猎杀。 野猪食量大、食谱广,不仅危害庄稼,而且刨食森林植物的根块,对森林植被造成严重破坏。 省林业局、省公安厅近日下发通知,允许各地有计划地猎捕野猪,同时要求各地尽量活捉小野猪,作为发展人工杂交野猪养殖产业的种源。(记者吴昊通讯员郑义勇)(来源: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