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丈夫为筹钱治病 与人合伙卖掉自己弱智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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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1:30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黄君平 实习生黄焕珍 通讯员晨希 潘成银) 为筹钱治病,丧尽天良的丈夫不惜将自己的弱智妻子卖给他人。 9月16日,横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拐卖妇女案。李扬忠,男,1952年5月15日出生,广西灵山县隆镇屋子岭村人。 1999年10月某天,李扬忠因无钱治疗腿病,找到李扬右(另案处理)请求帮忙卖掉其弱智妻子莫某某。随后,李扬右将莫某某带到同案人韦秀英(另案处理)的养鸡场住了几天,由韦找到灵山县三海镇的五嫂农桂联系广西横县板路乡圭壁村的黄怡昌来看人。黄明知李扬忠卖老婆目的是筹钱治病,但在与李扬右商量后仍以3600元买下莫某某为妻,莫在黄怡昌家住了十多天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所得赃款,李扬忠分得900元,农桂分得300元,余款为李扬右所得。 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扬忠以出卖为目的,将妇女莫某某出卖获利;被告人农桂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为获取非法利益而积极联系被告人黄怡昌购买,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人黄怡昌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予以收买,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2004年9月16日,横县法院作出以下宣判:李扬忠、农桂一审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元;黄怡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