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14岁少女伙同他人拐卖两同学到发廊卖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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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5:13 重庆晨报 |
本报讯(记者鞠芝勤) 19日凌晨4时,沙区渝碚路派出所内,两名少女李晓、王丽(化名)和各自母亲抱作一团哭成了泪人,她们已分别了近10天。本月11日,李晓、王丽被拐卖至北碚卖淫,于19日被渝碚路派出所民警成功解救。此案的主谋之一竟是受害者的同学———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孩赵敏(化名)。警方为此呼吁,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应相互配合,加强法制教育,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案件 本月16日,沙区渝碚路派出所接到报警,3名初一女生李晓、王丽和赵敏(均为化名),11日外出至今未归。经查三名女学生当日与一孟姓男子在一起。18日,民警将此人捉获并顺藤摸瓜,经过3昼夜的侦破,相继捉获了涉嫌拐卖、强奸、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的10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出两名被困发廊的少女。 据犯罪嫌疑人供认,11日晚,孟某伙同李、王的同学赵敏将二人骗到歌乐山,并强行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13日,孟在石桥铺以2000元的价格将李、王卖给曾家镇的石垒等三人,并将其骗至北碚佳园发廊卖淫。 漏洞 对于主犯之一,受害者的同学赵某,由于属于未成年人。根据国家《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杀人、放火、强奸、绑架、投毒、爆炸罪才予以追究。因此,民警只有放她回家,但赵某却居然不情愿地说,“你还放我回去呀?与其回家被打一顿,还不如就遭关起来。”后来经民警耐心说服,她才极不情愿地回家。 渝碚路派出所黄光明副所长表示,未成年少女教育目前还较为空缺。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几乎都是关于男学生打架、下暴、偷盗等问题,忽视了专门对女学生的这部分教育,这是导致未成年少女犯罪及受害的重要因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