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农民状告县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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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因一起医疗纠纷,金堂农民王道德两次状告金堂县痔瘘医院均败诉。不甘心的王道德四处收集证据。终于,他从省卫生厅得到了证明。他认为这份证明证明了治疗他的孙医生当时并无医师资格,而金堂县卫生局为孙开出的医师资格证明恰恰是他连连败诉的重要原因,为此,他将金堂县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索赔34万元。今日,金堂县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据王称,1999年12月,他因左腿疼痛到金堂县痔瘘医院就诊。医院中医骨伤科的孙医 生诊断其为左腿坐骨神经痛,对他进行了封闭治疗。2001年4月,他再次到金堂县痔瘘医院就诊时,被确诊为左臀部“深度脓肿”。但他在华西医院的一次检查中得知,左臀部脓肿与痔瘘医院1999年12月的封闭治疗有关。为此,在2001年6月他向金堂县卫生局申请了医疗鉴定,结论显示不属于医疗事故。后他起诉到金堂县法院和成都市中院,结果均败诉。二审败诉后,王不甘心。据他称,在重新收集证据时,他发现诊断他的孙医生当时无医师资格。他据此向市中院提出申诉,但这时,金堂县卫生局出具了一份证明。这份档案中载明“1999年5月1日颁发的医师证”在金堂县痔瘘医院名单中,孙医生的编码是0284。随后,市中院驳回了王的申诉。 今年6月11日,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为王出具了一份证明:金堂县痔瘘医院孙某为2000年3月29日认定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王道德认为,金堂县卫生局的档案内容与省卫生厅的证明相矛盾,这表示孙在诊疗他的1999年时,尚无医师资格。于是,王道德将金堂县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金堂县卫生局赔偿34万元。金堂县卫生局答辩称,王将卫生局推向被告席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今日,金堂县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本报记者 郭广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