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盈利”合同荒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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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8:25 扬子晚报 |
南京李小姐是股民,工作繁忙常出差,没有太多时间关注股市。今年3月,她看到广告宣传称,一家名叫上海证券综合研究有限公司的单位专门帮助研究分析证券行情,她特地赶去咨询。对方摆出种种优势,例如该公司有上海证券报参股,信息早于任何一家公司;公司还与新发企业等三个庄家联手,能在第一时间提供准确的证券信息,再加上有“大师”分析、预测和建议,按“大师”指导操作保证盈利。无需多花时间研究就能从股市赚钱,李小姐被说动了心,决定入会尝试,很快与公司签署了“金卡会员合同”,交纳了1.8万元会员费。 在合同中特别有条款做了约定——“如按本公司指导操作亏损,到期则双倍退还会员费”,有这样的约定,李小姐如同吃了定心丸。此后,该公司用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告知证券信息,有短信称“新发集团盈利,一季度同比增长200%,对此公司已隐瞒大部分利润,终报利益会更加好,请会员坚持持股……”李小姐言听计从,小心操作。然而合同期间股市大盘直线下跌,李小姐又接到短信说“目前正在洗盘,请会员坚持持股,逢低少量介入”。李小姐艰难地坚持着,但大盘继续下跌,找到上海证券公司,“操盘大师”一再安慰她称,最近行情不稳定,很快会迅速回升。再往后,一旦有股票刚刚下跌,“大师”就发短信来让会员买进。如此操作半年,李小姐证券投资亏损10万多元,股票跌幅甚至大于大盘。眼看半年合同即将终止,“大师”又传来讯息称:“大庄家听说我们带会员,所以决意撤出”,还说最近属于“国家调整”,谁也没想到,如果能继续签合同,半年后保证赚。寒了心的李小姐对这番承诺失去信心,她认为上海证券综合研究公司不仅应该按合同双倍返还会员费,还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李小姐询问了多家证券研究公司,被告知目前没有一家公司敢与个人签署这样一种合同。前几天,李小姐再次打电话到上海,对方发觉她的态度异常坚决,即称老板暂时不在公司,等几天再联系。事情发展至此,李小姐仍未得到任何说法,她焦急万分。 对此,上海证券综合研究公司孙总经理解释说,公司的服务只限于对会员提供咨询意见,但不能保证本金的安全,具体操作还要靠自己把握,投资行为自己负责。前不久大盘都很差,一个时期可能做不好,公司也只能从市场的本身来分析。如果合同到期后,会员按公司指导操作亏损,只能依照合同做出赔偿,个人投资失败,对公司何尝不是一种损失,还请李小姐尽快来找我处理此事。 律师指路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陈议律师指出:证券公司与个人之间签署的这种合同是违法的。保证获利任谁也无法办到,公司在签署条款时,对其不能左右的事情做出承诺,并且合同阐明所交纳的只是会员费,但股民往往会认为是保证金而受到蒙蔽。因此,该公司在合同上钻了一个很大的空子。陈律师建议股民不要与这样的证券公司签署合同,股市变化莫测,没人能保证只赚不赔。乔丽 杨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