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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额少商家拒开票税务部门认为:此举涉嫌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8:4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私印酒包装查你没商量

  本报讯(吴海清张伟)昨日,记者接到李先生投诉,称其在省城美菱大道一家名为“长天”的电动车行修车后,在向车行索要发票时,却被告知“消费金额太小,不能给开发票”。对此,省城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此举违法,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9月25日,李先生在该电动车行换了一个倒视镜,价格为15元,李先生结账后索要发票时,车行员工却以消费金额太少为由,不给李先生开发票。记者就此向车行求证,对方一朱姓负责人表示“不是不开,只是千元发票开的金额少了,太浪费”。

  对此,合肥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指出,商家以消费金额小为理由,不给顾客开具发票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明显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商家不给开发票,消费者都可依证据向税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他还指出,商家借口没有发票,或提出已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再提供发票则要消费者承担税金等,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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