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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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2:04 三秦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薛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再生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检查《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污染防治同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使全省环保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固体废弃物处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水污染在局部区域还呈现恶化的趋势。 陈再生副主任表示,尽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环境保护法》的目标和要求还相差甚远,一些问题依然突出,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局部与全局、宏观经济调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政府部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追求经济增长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这份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关中各市要以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渭河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沿渭河5市1区的污水、垃圾处理场建设。尽快改变垃圾原始填埋的方式,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鼓励企业采用资源消耗少、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落后、淘汰工艺和设备。不搞污染严重的项目,从源头上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大环保投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不但要查实,而且还追究法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把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