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所小学校 学校自有停车场老师开车上下班 要交小区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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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2:15 北京晨报 |
晨报讯实习记者武新)学校设在小区内,老师开车经过小区门口,要向小区物业交纳停车费。位于石榴园北里小区内,时光小学的老师们就遭遇着这尴尬事。 昨天,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光小学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时光小学位于石榴园北里小区内,老师每天上班经过小区门口,要向小区物业交纳停车管理费。学校有自己的停车场,老师将车停在学校内,由房管科管理,不需要再向小区物业交纳费用。” 小区物业从去年开始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前一直没有收过停车费。学校每半年要到物业为老师办理出入证,工本费10元。今年6月底,我校工会主席为老师办理出入证。物业公司告知,学校老师从7月起每人每月要交120元管理费,否则按计时收费,小车停车两小时收1元。我们认为,收取停车费不合理,属于乱收费。我们为此多次找到物业与之协商,一直没有结果。”这位负责人说。 石榴园北里小区中创物业的负责人说,他们收取停车费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存在多收费的情况,今年7月,《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他们就是按照其中第六条的规定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方便管理,实行封闭式管理收取停车管理费后,小区没有再丢过车。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如果学校认为我们收费不合理,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拨通丰台区市政管委的电话,负责停车管理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知道这件事。石榴园北里小区物业向学校老师收取停车费是不合理的。现在,双方打算采取诉讼方式来解决,我们就不介入了。” 记者致电岳成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告诉记者:“小区物业在没有与学校有约定的情况下,向学校老师收取停车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作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学校与物业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方面的相邻关系。” 线索()提供人:林先生 奖金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