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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杀孕妇案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2:17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消息“我对不起他们,我该死!”昨天上午,制造了北京赵公口桥劫杀孕妇案的蔡青,在听到对自己的死刑判决后面带悔意地说出了这句话。这个在短短几天内接连作案3起,残杀一名老妇和一名孕妇的21岁青年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4万余元。

  今年4月14日,蔡青在上海入户抢劫并杀害了70岁的女事主,随后他又来到北京,因现 金被偷,便在丰台赵公口附近一个过街天桥上抢劫怀着6个月身孕的刘女士,并用刀朝刘女士前胸扎了几刀。在持刀杀死孕妇一天后,蔡青又携带尖刀抢了一个女孩的手机,在逃跑途中他被群众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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