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工商各项收费当日须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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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4:1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日前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两家代理银行联合下发通知,从11月1日起对全省工商系统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工商系统的各项收费当日缴入省财政专户。 具体改革办法是:取消全省工商系统各执收单位在银行开设的收入过渡户,由财政厅为各执收单位在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两家代理银行开设省财政汇缴专户。汇 缴专户只能用于执收单位支出,并且要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按日自动汇划省财政专户,余额清零。(记者栾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