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任前公示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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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5:3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沈元秀提请鄂平等任职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鄂平,男,1958年5月生,黑龙江双城市人,大专,现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检察员; 陈剑,男,1971年11月生,内蒙古科左中旗人,大学本科,现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孙涛,男,1973年11月生,湖北沙市市人,大学本科,现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处助理检察员。 公示时间为2004年9月28日至30日,10月8日至11日。 如公示对象办案执法中存在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七号,联系电话:0755-82103862,邮政编码:518006)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影响任职的,将依据法定程序取消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4年9月28日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