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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开门撞伤人 的哥乘客全赔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出租车到达目的地,乘客推开车门却将骑自行车的女士撞翻在地,致其骨折。这一人人都可能经历的一幕惹来了一场不小的官司:受伤女士将的哥、乘客、车主一起告上法庭,索赔两万余元。昨日下午,成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2月28日下午5时许,杨某乘坐川ATH591的“捷达”出租车,一路匆匆开到一环路电子科技大学公共汽车站。出租车停下后,杨习惯性地去推车门,就在这一瞬间,突然“砰 ”的一声响,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不偏不倚正好撞在微微开启的车门上,女士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

  的哥连忙将受伤的女士送到医院治疗。诊断结论出乎的哥和杨某的意外:骶3、4椎骨骨折!住院治疗达30多天。

  今年1月9日,成都市交管局第五分局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杨负事故全部责任。杨认为出租车在公交站停靠的行为是违规的,于是向市交管局申请重新认定。今年2月10日,市交管局重新认定书对原来的认定作了变更,认定为:乘客杨某和的哥何某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久,受伤女士王某将乘客、的哥和车主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交通费等共两万余元。

  昨日下午,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伤者王某表示接受1.1万余元的赔偿费用,的哥和乘客杨某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进行分担。成华法本报记者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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