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外遇 家什卷光 我是不是真的一无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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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6:58 都市快报 |
我想说一桩事,这事已经2年,我最不愿意看到,也是最想看到的,今天终于看到了———我老婆和另一个男人睡在了一起,就在我们房子的楼下。 我家楼下是出租房,他是房客。我是上夜班的,就在我上夜班的时候,他们勾搭上了,到现在已经2年,今天终于被我抓到了。 晚上,我假装去打麻将,在外面逛了一圈。8点多钟我回家,站在门外,报了警。派出所来了,联防队也来了,他们敲门,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叫联防队把门踹开算了,他说这是你家房子,怎么踹? 一气之下,我一脚把门踹开,拉灯,看到他们两个在床上。 后来,派出所叫我们去做笔录。我写完材料,在派出所坐了一会,他们先走了。 我在走廊上遇到她,我说你跟这个人过好了,我不要你了,她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我门一关,给亲戚打电话。亲戚说,你看看东西有没有少。我一看,黄金、戒指、项链,全拿走了,存单也拿走了,上面是她的名字,密码她也知道的,这个存单我可以去挂失吗?现在是她全责过失,法院可不可以判她重婚的?我现在真的什么都没了,什么都没了…… 2001年4月,修改之后的新婚姻法颁布实施,里面增加的“过错赔偿”、“过错举证”内容,尤为大家关注。沈先生是不是真的一无所有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陈淦律师做了回答。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沈妻不属于这两种情况,不构成重婚罪。 “如果沈先生坚持离婚,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因为女方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长达2年之久,已经严重影响夫妻双方感情,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必须举证才能请求赔偿。从法律角度来看,“捉奸举证”是非法的,不宜提倡。另一方面,公检部门一般也不会介入。目前就无过错方如何取证才合法有效,一直是法学界备受争议的焦点。 “在这一点上,沈先生的事作为治安案件,派出所做的记录,对他比较有利,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就财产问题,陈淦律师说,如果沈先生夫妻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黄金等贵重物品和储蓄存款等,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起诉离婚后,可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分割。 但现在女方已将有关财产卷走,沈先生要挽回损失,还有补救措施———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有关财产进行保全,再请求法院查封女方账户中的存款,并提取近期该账户内的存款变动情况的记录———这样即使女方转移了财产,也可以要求分割。 (见习记者殷志艳 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