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霸王条款”冤中思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9:51 华商晨报

  新闻背景:9月22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4年十大霸王条款”,涉及交通、幼教、民政、物业、信贷等多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一一在列。消息一出,相关行业纷纷喊“冤”。

  首次报道题目:《“霸王条款”全喊冤》

  经过几天的时间,被评为存在“霸王条款”的单位开始有了积极的回应。26日,沈阳市邮政局首先提出“解决消费者合理要求,特设接待处及公开接待电话”的整改措施。

  昨日,沈阳市殡葬部门和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的负责人相继向记者表示,如果发现仍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到有关部门反映,一经查实,一定严肃处理。

  固话收取月租费依然是老百姓反映的热点,辽宁省网通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执行机关,很多政策都是按照上级机关要求执行的。

  而来自中国广播网的消息称,网通公司将开展一系列对公司内格式条款的整理规范。“清理将比较彻底,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将不复存在。”

  对于有读者提出应按照使用面积收取采暖费的建议,沈阳市物价局认为按照使用面积收费“目前是无法操作的”。首先是建筑物使用面积没有标准可依,国家也没有统一规定建筑物使用面积的测定方法。

  但物价局同时提出“供暖计费最合理的方式是装表计量收费”。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沈阳市正在试点,最终应当过渡到按用热量计费。本报记者 丛治国 经淼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