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保险应列为出游成本开支的必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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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0:41 新华网 |
新华网太原9月28日电(记者原碧霞)吃、住、游、购物,出游前许多人都会有个初步的计划,在制订计划的同时,律师提醒,应将旅游保险列入出游成本支出的必备项目。 据零点调查公司针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三地的旅游消费者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者中,七成以上的消费者表示在近两年内有过两天以上的外地旅游经历,而人们对待旅游保险的态度与其对待旅行游玩的态度相比反差较大。在七成旅游者当中,一半以上的消费 者表示在旅游时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另有近两成的消费者说不清自己是否购买过旅游保险,购买旅游保险者仅占四成左右。针对这种情况,山西省华闻律师事务所贾金慧律师告诉记者,外出旅游风险很大,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在出游前,必须考虑风险的转移问题,并为此做些准备,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贾金慧律师说,其实目前旅游保险是一种保费低、保额高的保险,如目前市场销售的旅游意外险价格大多不超过10元,而其最高保额则达到10万元(境内游)。另外,还有一些针对经常出游的人的保险价格相比旅游的全部花费其实很少,但却能得到很多的保障,如民生保险公司的适合平时经常出门旅游的阳光旅程险种,一年只需128元,就可保这一年内的意外死亡、伤残、医疗费等,航空可保40万元,陆地水上可保20万元,医疗费可保2万元。 路上小心、平安归来,出游前,亲戚朋友都会这样说。因此,为避免埋伏在旅游途中的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律师提醒:出游前应有将风险转移的意识,将旅游保险列为成本开支的必备项目,使其成为自己与家人朋友的定心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