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中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 四名抢劫强奸罪犯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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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本报讯9月24日上午,潮州市中级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罪大恶极的王瑞堂、姚茂海、刘永洪、彭辉依法判处死刑。宣判后,王瑞堂等4名死刑犯就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王瑞堂、姚茂海、刘永洪等10人均为贵州省或四川省农民,在2002年7月至9月期间,王瑞堂、姚茂海、刘永洪等人分分合合,于晚上骑自行车,携带菜刀、胶带纸等作案工 具外出,采用暴力殴打、胁迫等手段,抢劫过往路人的财物,并致多人受伤。该团伙抢劫作案甚为频繁,如2002年7月28日晚,在同一地点先后抢劫3次;2002年8月22日,在不同地点抢劫4次。并在抢劫过程中,轮奸女受害人多名。罪犯彭辉则是另一抢劫团伙成员,近年来该团伙在彩塘一带疯狂抢劫作案。2002年2月至5月间,彭辉与多名同案人分分合合,携带菜刀、木棒等工具,在彩塘田间小路、潮汕公路等地,合伙抢劫作案9宗,致4人轻伤、4人轻微伤,抢劫得财物共值人民币两万多元,在抢劫过程中轮奸妇女2人。(潮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