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入室抢劫两被告人被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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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2:42 每日新报 |
王京涛刘淑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通讯员刘淑媛】两猖狂劫匪持刀潜入室内等来主人后劫走现金15000元,在另一起抢劫案件中,还让被害人提供抢劫目标。本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嫌疑人提起公诉。近日,一审法院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6年;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5年。 检察机关指控称: 2004年 1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王某、段某经事先预谋,携弹簧刀潜入被告人王某此前租住的房屋内抢劫,因室内无人遂潜伏等候,次日中午12时许,被害人杨某回到此单元房,被告人王某持刀对被害人进行威胁,迫使其说出存折密码,由被告人段某从银行取出现金15000元。 2004年2月25日凌晨,王某、段某携带弹簧刀,谎称找东西进入孙某室内,并持刀对孙某威胁并将其捆绑,因嫌钱财少而放弃,后让被害人提供其他抢劫目标并睡在此处。次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孙某趁二被告人不备到公安机关报警。 此外, 2004年 2月中旬的一天中午,王某、段某用事先配制的桑某住处的钥匙,趁其外出之机,盗窃人民币 7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