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制贩假火车票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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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2:5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陶海音 通讯员 周玉华李文胜陈雪梅)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27”全国最大制贩假火车票案在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胡利平、陈苏慧、黄春萍、许松良、黄海等24名被告人共计制作假火车票37048张,票面总价额为531万余元,分别犯有伪造有价票证罪、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被分别判处11年至8个月10天不等的有期徒刑,24名被告人被判罚金总计达8730万元。 今年春运期间,怀化开往杭州东的A264次旅客列车是隔2日开行一趟,1月27日这天是没有这趟车的。然而在怀化火车站,工作人员却发现有100多名旅客持有这天怀化开住杭州东的A264次旅客列车的车票,很明显,这是一个有组织的假票案。“1·27”案发后,铁道部领导高度重视,指派铁道部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亲赴湖南指挥,由广州铁路公安局牵头,怀化、南昌、武汉铁路公安处联合组成“1·27”假票案专案组。经过10多天的连续作战,专案组先后将该团伙的首犯胡利平、陈苏慧和主犯黄春萍、许松良等人抓捕归案,至今年2月11日,2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怀化铁路警方经过3个多月的追捕、预审、取证工作,最后彻底攻破了胡利平等人的心理防线,今年5月底将24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卷宗移送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以2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8月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8月10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长达78页的刑事判决书认定:2002年10月,被告人胡利平、陈苏慧、许松良、陈敏等人在广东惠州成立所谓“家庭组织”,胡利平被推举为“家长”。胡利平、陈苏慧投入620万元人民币作为“家庭总资产”。他们还注册成立了“骆越文化传播公司”,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胡利平、黄春萍等人商量策划,并与陈苏慧、许松良等人一起讨论实施制作、销售假火车票的“F”计划,对公司进行家庭模式管理。胡利平还多次主持召开“家庭会议”,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成立部门,对人员进行分工。 法院查明,至今年发案时止,这一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共伪造、倒卖伪造的火车票37048张,票面总价额为531万余元。2003年年初,胡利平、陈苏慧为了隐瞒团伙成员身份,决定伪造居民身份证,由黄春萍负责具体操作实施。在购买了制作假身份证的相关设备后,黄春萍等人在南宁市开始实验并制作假身份证,至2003年12月,共伪造居民身份证50余张。今年2月8日,胡利平落网后,民警前往胡的住处搜查,查获保险柜一个。次日,胡主动向警方交代保险柜内有2支手枪和11发子弹,是他要手下派人从外地买回来的。 “1·27”假票案是一个典型的高科技、高智能犯罪案件,在警方没收上缴国库的大批财物清单中,电脑、扫描仪、打印机、鉴别仪、天平等设备一应俱全。而在该团伙中,除了严密的组织纪律外,他们中间有的人有大学文化,有的是教师出身,首犯胡利平曾是杭州一旅行社的经理。在逃跑时,他们曾把电脑中的资料全部删除,以毁灭证据。但警方借助先进的电脑修复技术,将被删除的内容全部予以恢复获得证据。为破获此案,专案组民警踏遍13个省20个地市,调查6000余人,案卷高达1.6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