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楼自杀人 砸死过路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0:52 北京晨报 |
物业被索赔14万 晨报讯(记者颜斐)从25层高楼坠下身亡的魏某肯定不会想到,她的自杀行为也给另一个家庭带来了悲剧——当时刚好从楼下经过的李老太不幸被砸身亡。李老太的家人认为物业公司和该楼的所有者管理不当才造成此后果,一纸诉状将北京市朝阳区物业管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左家庄房管所和北京市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推上被告席,索赔经济和精神损失共计14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安贞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被告方称原告告错了人,指出是魏某的自杀行为才直接导致了李老太的悲剧。而原告律师却认为,该事件并非不可抗力,三被告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对此,物业公司激烈地反驳说,自杀是社会和家庭都很难预防的行为,哪个国家也不可能依靠建筑物设计防护设施来预防自杀。 对于公安机关认定魏某系自杀一说,原告律师也提出不同看法。他认为,魏某生前已精神恍惚,也有可能是在干活时失足掉下去的。物业公司聘用她这样有病的员工也应该负有责任。 被告对此立刻反驳说,魏某不是他们聘用的保洁员,他们之间没有合同。就算是员工,她的自杀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公司不负有责任。“如果是不慎坠落,公司才有责任。” 由于三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