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南二环撞人案今宣判 被告心理底线是30%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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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7:13 新华网 |
今天上午9点,备受社会关注的新交法实施后北京首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奥拓车南二环撞人案),将在宣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昨天下午,记者采访该案被告奥拓车司机刘先生时他表示,他对判决的心理承受底线是认定自己无责,但是出于道义上的考虑他自愿承担30%的赔偿,超过这一底线他肯定要上诉。刘先生还表示,他上诉的案由有可能是一场行政官司,要求北京市交管部门撤销奥拓车禁行二环“最内道”的规定。 今年5月9日晚8点多,刘先生驾驶奥拓车行驶到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时,恰遇外地来京妇女曹某穿行二环主路,奥拓车将由北向南穿行二环主路的曹某撞倒,造成曹某当场死亡。曹某家人根据新交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司机赔偿经济损失189618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该案由于是新交法实施后首例“撞了不白撞”案,因此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李罡)(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