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简化负面影响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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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8:02 浙江在线 |
今年10月1日是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28日,宁波市民政局、妇联、卫生局、宁波市计生委召开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一周年研讨会。会上公布了一年来全市婚姻登记数字:从去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底,宁波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3万余对,离婚登记8000余对,补办婚姻证件1500余人次,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00多份。新登记条例的贯彻实施已深入人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但一些负面影响也初步显现。 据介绍,目前,宁波全市所有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都实现了持证上岗。婚姻登记基本实行集中登记,除慈溪、鄞州、奉化外,其他各县(市)区民政局都已设立婚姻登记处,大榭开发区、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也单独设立了婚姻登记处。 新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当事人办理手续更加简单便利,但这也对人口、计生、妇女儿童保护等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有专家指出,取消婚姻状况证明后,登记处对婚姻当事人是否有婚史、是否有小孩、有几个小孩以及对个人填写的声明的真实性等情况难以调查清楚,诚信受到挑战;对当事人出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难以甄别真假;婚检改为自愿进行后,很少有人到相关医疗检查机构进行婚前体检,这对今后新生人口的素质将带来一定影响;登记手续简化后,许多婚姻当事人不够慎重,办事草率,冲动结婚、离婚的现象有所增多。 为此,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简化登记手续是对婚姻当事人权利的尊重,是国家公权对人民私权干预的减少,婚姻当事人不应该因为法律要求的宽松而把婚姻当成“儿戏”,反而应当更加谨慎。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婚姻信息化建设,尽快开通全省乃至全国联网的婚姻信息查询系统,基本杜绝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来源:宁波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