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液化石油气站是“炸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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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8:36 沈阳晚报 |
本报记者唐葵阳实习生侯佳音现场报道 液化石油气充气站眼下生意特别红火,但是无证运输、超期用罐的现象却时有发生。9月28日,记者跟随市行政执法局和市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联合检查时发现,全市160多家液化石油气充气站,有资质证书的仅占五分之一。此外,沈阳液化石油气市场隐患实在不少。 在于洪区东窑地区,当检查人员走进沈阳金属材料厂液化气站院里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AR1726的福田小卡车正在启动准备开走,车上装着5个刚刚充完气的液化气罐。经检查发现,该车没有运输液化石油气证,其中1个液化气罐已经超期四年。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进行处罚:车辆暂扣并罚款。随后,检查人员发现,该液化气站的经营资质证书早已经过期,站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充气间,直接给液化气罐充气,一些液化气罐早已超过五年的使用期限。检查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 之后,在大东区老瓜堡地区,检查人员对一家名为“悦悦”的火锅店检查发现,两个50公斤重的液化气罐上的软连接管已经远远超过规定的两米长,其中一个液化气罐超期服役。检查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 据记者了解,易燃、易爆的液化石油气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必须通过规划、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审批,并由市燃气办统一发给资质证书。记者电话:88811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