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百分百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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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8:36 沈阳晚报 |
本报讯(记者刘景芳)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安排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实现100%入学率;实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扶助工程,用2年时间建立健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和机制。28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扶助专项工作方案》,辽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再难。 通知指出,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安排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 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实现100%入学率。通知要求,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进入城市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入学、就读权利。对在指定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实行与本学区城市学生同一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辽宁各地要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就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 同时,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要制定具体可行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流入地政府要按照当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此外,各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咨询站,公开服务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记者电话:88811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