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旧情人讨钱一女子被杀三年后凶手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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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9:10 生活报 |
本报讯3年前,牡丹江市的王华因生意纠纷被其老板刘凤山(化名)杀害。近日,王华的尸体被发现,犯罪嫌疑人刘凤山随即被当地警方抓获。 2001年8月19日,牡丹江市东宁镇北河沿村妇女王华(化名)突然神秘失踪,亲友立刻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但一直没有音信。今年4月11日上午,东宁镇北河沿农民朱某带着植树工具来到了位于该村一公里外的东郊。当朱某在一棵大榆树下挖树坑时,他的铁锹被什 么东西硌了一下,他弯下腰来用手一摸,是件衣服,他再用力一拽,眼前情景不禁令他毛骨悚然,原来他拽出了一条人的腿骨。朱某惊叫着,扔下铁锹转身就跑。东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局长孙旭滨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经现场勘查,确认尸体为女性,根据遗留衣物有多处刀痕的情形,侦查员认定这是一起恶性杀人案件。 专案组查阅了东宁县失踪2年以上的人口报案登记,东宁镇北河沿村村民王华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该人于2001年8月19日离家后突然失踪,其离家时所穿衣服与现场发现的一致,后经化验,确认尸源就是失踪近3年的王华。 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苦工作,家住东宁镇北河沿村的刘凤山的作案嫌疑越来越大。刘与死者之间交往甚多,王华失踪后,刘表现异常;二人有债务关系,王华被害前曾因索债与刘发生过争吵;刘家距埋尸现场较近,具备作案条件;经调查,王华遇害前曾与刘通过电话,刘具备作案时间。综合以上线索,专案组将刘凤山确定为此案的重点嫌疑人,侦查员果断出击,于6月23日将刘凤山在其家中抓获。 经审讯,刘凤山交代了杀死王华的作案经过。现年43岁的刘凤山于1994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王华,当时王华没什么事做,而刘某正经营着一家木耳收购部,两人在接触几次后,刘凤山见王华能说会道,便让她到自己收购部做了推销员,王华也十分卖力,为刘凤山挣了不少钱。其间,二人经常一起外出收购木耳,关系十分暧昧,尽管刘凤山一直没有支付给王华工资,王华也没有开口要。但后来由于刘凤山经营不善,公司连连亏损,到了1998年,刘凤山的公司不得不关门,不仅王华一万余元的工资没有付,刘还欠了一笔外债。随着刘凤山经济的衰败,王华开始疏远他。 2001年,王华与丈夫承包了一家小吃部,由于手头资金周转困难,王华找到刘凤山讨要工钱,刘某回答没钱,二人因此发生争吵。之后,王华又多次找到刘某要钱,并称他如不给钱,就找人收拾他。一天,刘路过王华饭店时,见一男子从饭店屋里走出来拿刀子在他面前晃了晃,并用眼睛直直地盯着他,刘凤山感觉到王华真是要找人收拾他了。此时一个罪恶的念头在他心中产生。2001年8月19日晚,他酒后打电话约王华出来,谎称要与他谈谈还钱的事,王华没有多想就来到了约定地点。随后,二人发生争执。在争执中,王华打了刘凤山一耳光,并将刘的手指咬破,此时刘凤山凶相毕露,他抽出随身携带的杀猪刀照王华的前胸连捅4刀,将王华当场捅死。之后,他连夜用手推车将王华的尸体运到距离自家不到200米远的一棵大榆树下挖坑掩埋。 日前,犯罪嫌疑人刘凤山已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