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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法庭”昨日首现安徽 法庭看上去更像是座谈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0:45 青岛新闻网

  晨报讯昨日上午,一起未成年人结伙盗窃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法庭审理不同的是:5名被告人不是站在被告人席上,而是和审判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监护人团团围坐在一起,整个法庭看上去更像是一次座谈会。这标志着首个以“圆桌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审判形式,在包河区法院正式开始。据介绍,此种审判形式在全省还属首家。

  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在原来的少年庭基础上成立“圆桌法庭”。昨日上午,记者在“圆桌法庭”庭审现场看到,庭审现场的气氛缓和而轻松,审判员在向被告人问话时语气显得平和,好像是老师在和犯错误的学生谈心。

  据介绍,这种“圆桌法庭”较之传统的审理方式,能更好地使少年犯罪人认识到犯罪根源和危害后果。在这种宽松、缓和的庭审氛围中,少年犯罪人从心理上容易接受审判,并愿意坦白自己的内心世界、讲清犯罪事实。同时,来自团委、妇联、学校的特邀陪审员、社会调查员们也能凭借自己独特的教育方法,轻易找到法庭教育的切入点,使未成年人交代自己的真实思想。

  据悉,包河区法院计划在条件成熟时把审判员、未成年犯罪人、控辩双方的座位合而为一张圆桌,实现真正的“圆桌法庭”。

  (钱朝保 孙永祥 肖献松 马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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