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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犯主动投案自首 法庭上讲述12年逃亡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1:27 郑州晚报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讯 (记者 王立恒 通讯员 王富枝 乔宏伟) 一个曾被判了6年有期徒刑的盗窃犯,服刑3年后越狱脱逃。在躲过警方12年的追捕后,却又到监狱投案自首。是什么使他翻然悔悟?是什么使他良心发现?昨日,在新密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郭森声音低沉地讲述了他的逃亡生涯,12年来的担惊受怕和坎坎坷坷……

  因盗窃进了监房 不悔改越狱逃亡

  1971年,我出生在镇平县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兄弟姐妹众多。我12岁那年,母亲去世了,我上不起学,就在家里帮父亲干干杂活,闲着没事就和一群半大孩子瞎混。

  1989年8月5日,我和同伴侯全在镇上闲逛,看见一个人推着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个黑色提包,就打起了坏主意。侯全上前故意推了那人的自行车一下,当他扭头看时,我趁机取下车把上的提包。我们跑到没人的地方打开包一看,呀,居然弄到3000块钱。那年头儿,这可是一笔巨款呀。我很快把分到的1500块钱藏到家里。但是不到一个星期,我就被逮住了,被判了6年有期徒刑。

  1992年的一天,和我一同服刑的张国庆神秘地说:“现在社会上好混得很,只要能跑出去,谁也找不到,跑上几年就没事了。”他问我愿不愿和他一块儿跑,我开始矛盾起来。

  1992年7月3日下午收了工,张国庆趁人不注意,给我使个眼色撒腿就跑,我脑子一热,撒开腿也没命地往前跑,还和张国庆跑散了。(注:张国庆在逃跑途中摔伤,当场被抓,现已刑满释放)

  辗转天涯思亲人 泪眼盈盈拒爱情

  我决定往西北方向跑。到了甘肃,我身无分文,就在一个市场上帮人卸货挣钱。但我不敢在一个地方待太久,一直在不停地换地方,在青海卖过菜,在青岛打过鱼。1996年,我在青岛一个工友的介绍下,跟着老板韩涛干装卸,干了8年,直到投案自首。

  平时我为了隐藏行踪从不和工友们多说话,他们都不知道我是哪里人。2003年春节,一个工友对我说:“小郭,你家是哪里的?过年了也不回家看看?”我装着笑脸对他说:“我和家人不和,不想回去。”说罢便扭过脸去,眼泪却禁不住流了下来。从我逃离老家那天起,再没和家里联系过。我平时埋头干活从不张扬,本来是为了不引人注意,但却赢得了一位姑娘的青睐。她认为我忠厚,老成持重,主动帮我洗衣服,暗示要和我交朋友。面对姑娘的好意,我又激动又痛心,考虑再三,我硬下心来回绝了她的一片真情。回到住的地方,我用被子蒙上头,流了半天的眼泪。

  网上学法欲投案 求助老板做决断

  重重的压力让我痛苦万分。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我这样逃跑值得吗?这时,我已学会了上网,通过在中国普法网上查阅有关法规,我知道如果去自首,要服完刑期还要被加刑,但如果不自首,就会被终身通缉,逃亡的日子就永远没有个尽头。我开始有了投案自首的念头。

  今年5月,我再次上中国普法网,一条犯人自学考试成材,出狱后被北京一家公司聘用的新闻吸引了我。那一刻我明白了,他们在监狱里失去了自由,却在希望中改造,还有前途。投案自首还是继续逃亡?我思前想后拿不定主意。这时,我想起了我的老板韩涛,我觉得他见多识广,很值得信赖,可以帮我拿个主意。见了面,我把事情和盘托出,希望他帮我拿个主意。韩涛听后,面色凝重。他考虑了半天,对我说:“小郭,这事我看你还得去投案,要不这种日子永远也没个尽头,与其这样提心吊胆过日子,还不如服完刑期后开开心心干事业。”

  韩涛的一番话,终于让我下定了投案自首的决心。

  千里迢迢手足情 弟妹送兄奔光明

  韩涛建议我先和家人取得联系。我通过114查号台查到了弟弟的电话。12年来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禁不住放声大哭。弟弟哭着对我说:“哥,你回来投案吧,爸爸的身体很不好,你回来了我们还能见上面,你要再不回来,可能这辈子就见不上咱爸了。”他告诉我,追捕我的人还常常到家里去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

  弟弟告诉我,他已经结婚生子。妹妹已经大学毕业,在北京工作,她知道我的想法后,动情地对我说:“哥,我送你去监狱,住满了这几年,你就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

  几天后,弟弟专门到青岛来接我回去自首。临走时,韩涛特意为我出了证明,证明我最近8年一直给他打工,没干过违法的事。上车的时候,他抱着我的肩膀说:“兄弟,回去后安心改造,哥这里给你留着位子,啥时候出来了,就来这里,咱兄弟继续干。”

  6月8日凌晨,我在家人的陪伴下,打车直奔郑州监狱。 逃亡12年后,我终于又回到了这里,我知道,我只有接受惩罚,才能换回我合法的公民身份,堂堂正正地做人。

  郭森结束了他长长的讲述,一脸的轻松,他希望我们告诉那些在逃或有脱逃想法的人们:逃亡的日子不好过,逃亡,只能离亲人越来越远,前途越来越黯淡。

  昨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郭森脱逃一案进行公开审判,以脱逃罪判处郭森有期徒刑6个月,加原判残刑3年1个月零5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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