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雏形已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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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1:55 新闻晚报 |
晚报讯昨天记者获悉,由市工商局、市汽销行业协会联合制定的《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雏形已现,并从即日起至10月25日,公开待审。 目前本市的汽车经销商均使用自制的合同文本,合同的样本也是千差万别,极不规范,合同往往只有寥寥百字,有时甚至连合同也不签,一旦引起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无法举证。因此,需要尽快制定一份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为了使新合同示范文本更加全面和完善,即日起至10月25日前,在网上征求汽车销售商与广大消费者的意见,以便对新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形成最终的文本稿。您可以登录:汽车销售行业协会车世界网站或市工商局网站(www.sgs.gov.cn)。意见可通过网络反馈,也可直接反馈给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作者:记者沙情奕 |